土地規劃 - 南部科學園區 - Southern Taiwan Science Park
橋頭園區-土地規劃
土地規劃
依據行政院2019年12月6日院臺科字第1080037138號函核定「南部科學園區高雄第二(橋頭)園區籌設計畫」;土地使用計畫內容,依據高雄市政府2021年12月1日公告發布「擬訂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第二期細部計畫(配合設置產業用地)案」。
產業專用區
一、第一種產業專用區-作為管理局核准之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及提供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核准入區之園區事業使用,設置廠房或其他製造、生產、研究、試驗等活動所需相關設施。
二、第二種產業專用區-提供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核准入區之園區事業使用,設置廠房或其他製造、生產、研究、試驗等活動所需相關設施。
河川區
以不興建任何建物為原則,以利水流。但因整治須設置抽水站、管理站或監測站等相關建物設施,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公共設施用地
公共設施項目計有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及道路用地。
橋頭園區土地使用計畫示意圖
土地使用分區計畫面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