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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記時機及應備文件 索引 - 南部科學園區
公司減資變更登記

公司減資變更登記

申請時機

公司經董事會決議減少實收資本額後,即召開股東會決議,減資後十五日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應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內容說明

一、申請書如由代理人申請時加具委託書
二、股東會應提及減資之說明
三、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其以股份總額之減少或每股金額之減少,或兩種方法併行均無不可,惟減資銷除之股份不得改列為未發行股份。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二、其他核准函影本(公開發行公司應檢附行政院金融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函;外人投資應附本局投資核准函、資金審定函;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者,應附投資審議委員會投資許可函影本; 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三、修正之章程影本一份(不涉及修章者免附)
四、關於減少資本之股東會議事錄影本一份
五、董事會議事錄影本或董事同意書一份(股東會已決議減資基準日者免附)
六、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申請資格或要件

已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之科學工業、其他園區事業、園區服務事業。

核發文件

公司登記核准函、變更登記表

處理時限

7個工作天

規費及其他事項

登記費:新台幣1,000元

參考法令

承辦單位

工商組工商科
張秀真小姐(06-505-1001 ext:2302),郭薇汶小姐(06-505-1001 ext:2331)
維護單位 : 工商科
最近更新時間 : 2024-07-03 08:2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