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規劃 - 南部科學園區 - Southern Taiwan Science Park
高雄園區-土地規劃
土地規劃
高雄園區細部計畫第六次變更計畫經高雄市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專責審議小組第22次審查會議審決,並經高雄市政府2019年01月09日核發許可,所通過之土地使用計畫各類用地說明如下:
廠房用地
提供園區事業廠商承租土地並自行建築廠房,或由政府部門興建標準廠房供園區事業廠商承租使用之用地。
管理及商業服務用地
管理及商業服務用地規劃有四處,管1為 高雄園區內服務廠商之管理中心,位於園林道交口的區內核心位置,便於聯繫及服務廠區;管2及管3屬商務旅館、購物中心及展覽館性質,供洽公人士住宿及本基地舉辦大型展覽活動場所之用,位於台1省道東側,近基地入口處;管5為保留設校空間,以及配合園區十年後產業發展,增列學術研究機構、管理研究中心。
服務設施用地
服務設施項目計有停車場、加油站、變電所、環保設施、自來水設施、天然氣設施、公園及道路等,公共設施完備,可因應未來高雄園區需求。
保育用地
為保育區性質,劃設有綠地(包含週界30公尺之隔離綠帶以及區內綠地)與滯洪池。
高雄園區細部計畫圖
土地使用分區計畫面積表
廠房用地
製造業廠房用地
255.41
45.05
管理及商業服務用地
管理服務用地
8.65
1.53
管理及商業服務用地
商務服務用地
9.18
1.62
服務設施用地
自來水設施用地
10.75
1.90
備註:配合地籍重測結果,高雄園區面積之數值,自2019年01月09日起修正調整為566.98 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