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規劃 - 南部科學園區 - Southern Taiwan Science Park
臺南園區-土地規劃-2
土地規劃
臺南園區都市計畫「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經內政部2001年12月14日台九十內營字第九O六七六五九號函核定在案,其後歷經七次個案變更及三次通盤檢討。現行「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於2019.04.30發布實施生效。
依現行計畫,本園區各項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分別說明如下:
土地使用分區
事業專用區
為園區之最主要土地使用分區,引進高科技產業從事研究與生產。
住宅區
配合現有集居聚落及特定區之規劃,將既有園區基地住宅區劃設為住宅區,以提供園區部分園區住宿使用。
管理及服務區
提供園區內行政、金融、商務、展示、研討、表演、娛樂、餐飲、購物等多功能活動使用。
社區中心區
主要係作為日常用品零售、餐飲、圖書、集會、幼兒教育、交誼、會館、康樂、醫療保健、健身休閒及其他公共設施之使用等,以滿足區內住宅區生活需求。
電信專用區
提供電信設施、設備及其附屬設施使用。
加油站專用區
為提供天然氣、油氣事業設施及其附屬設施使用。
宗教專用區
於園區開發之初,因徵收土地之需必須拆遷區內散佈之小廟,而為便於園區開發並兼顧祭祀管理,故於公23公園用地東側劃設宗教專用區。
公共設施
公共設施項目計有學校用地、停車場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公園用地、公園用地兼供河道使用、公園道用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環保設施用地、供水用地、供水兼環保設施用地、變電所用地、溝渠用地、高速鐵路用地、機關用地及道路用地等,以因應園區水利防洪、環境保育、水電設備及生活休閒等之公共服務及基礎設備等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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