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南園區土地使用分區
(或公共設施用地)
證明申請
步驟1
填寫申請表單
步驟2
確認並送出資料
( 本申請只適用於臺南園區,其他園區不適用。向本局申請建、雜照者,免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以下皆為必填 ( * )
操作手冊
一、基本資料
*
申請人姓名
姓名
*
聯絡電話(可擇其一)
市話
請直接輸入半形數字、不含任何符號
(0區碼、市話、分機,至少9碼)
行動
請直接輸入手機號碼
(半形數字、不含任何符號)
*
領取方式
自領
郵寄
電子郵寄
*
地址
郵遞區號為自動產生;若少於3+2碼請自行修正,或輸入完整的地址,並輸入焦點自「路名」移至其他欄位後,將再次更新郵遞區號
*
信箱
*
備註 ( 用途 )
預設常用詞組:
建置太陽能光電設備
電信基地台證照
環保相關許可
辦理廠商貸款
工廠登記
備註
剩餘
字可輸入
*
申請份數
份數
二、土地座落
請逐筆填寫:選擇地段、輸入地號,並按「增加」
*
地段
---請選擇---
安科段
善科段
三舍段
新科段
道爺段
看西段
大洲段
*
地號
增加
申請地段地號列表
行政區域
地段
地號
刪除
刪除已勾選的資料列
共計
筆